不同意審稿意見時怎麼辦?矛盾意見與編輯溝通的處理方式
多數期刊限制修訂輪次,遇到不同意或彼此矛盾的審稿意見時,處理方式會直接影響僅有的修訂機會。
審稿意見中最棘手的情況,往往不是「要修改什麼」,而是「不同意審稿人的意見時該怎麼辦」。多數期刊對修訂輪次設有限制,若處理不當,稿件可能在還沒機會完整說明立場前,就被判定為「作者未充分回應」而直接拒稿。如何回覆審稿意見又不失去修訂機會,關鍵在於理解期刊修訂輪次的限制,以及如何在不同意審稿人時,依然維持專業且有說服力的溝通。
多數期刊限制修訂輪次,且拒絕決定通常不可上訴
一篇發表於《Accountability in Research》的評論文章直接點出這個結構性問題:許多期刊在投稿須知中明確聲明,一旦做出拒稿決定即為最終決定,作者無法上訴;此外,不少期刊對同儕審查的修訂輪次設有上限,這會大幅壓縮作者完整回應審稿意見的空間,甚至可能讓有價值的意見因輪次限制而無法被充分處理(PMID: 40304081)。這代表每一輪修訂機會都必須被謹慎使用,尤其是在不同意審稿人意見時,更不能只用簡短的「作者不同意」帶過。
遇到不同意的意見:解釋立場,而非單純拒絕
當審稿人的建議與研究設計的既有邏輯衝突、或要求的修改超出研究範圍時,直接拒絕(「作者認為不需修改」)是最危險的做法,容易被解讀為不合作。更有效的做法,是說明「為什麼」不採納這項建議,並附上具體理由——可能是方法論上的限制、研究範圍的界定、或既有文獻的佐證。即使審稿人最終不接受這個解釋,清楚陳述理由本身,也展現了作者對研究方法的掌握,比迴避或簡短拒絕更容易維持專業印象。
遇到兩位審稿人意見相互矛盾時
審稿人意見互相衝突(例如審稿人一建議簡化統計模型,審稿人二建議加入更多共變項)是常見情況,作者不需要,也不應該試圖同時滿足兩種矛盾的要求。較好的做法,是在回覆信中誠實指出這個衝突,說明自己選擇了哪個方向、為什麼,並讓編輯了解這個決策過程——編輯通常能理解審稿人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也是最終仲裁這類衝突的人。
需要澄清時,主動與編輯溝通
若審稿意見本身模糊、或作者不確定審稿人真正想要的修改方向,與其自行猜測後修改錯方向(浪費寶貴的修訂輪次),更有效率的做法是在回覆信中禮貌地請編輯協助釐清,或依期刊政策詢問是否能在提交正式修訂前先簡短溝通。上述文獻也呼籲期刊編輯應更開放地與作者進行這類討論,顯示這在國際學術出版界已是被認可、而非唐突的做法(PMID: 40304081)。
把每一輪修訂當作僅有的機會來準備
由於多數期刊的修訂輪次有限,每一次回覆都應以「這可能是最後一次說明立場的機會」的心態準備,確保回覆完整、有條理,且每項不同意的意見都有清楚的理由支撐。Editverse臺灣的論文英文編修與期刊發表支援服務,可協助研究者針對意見分歧的審稿回覆,撰寫語氣專業、論述完整的回應信。
結語
審稿意見回覆的難點,往往不在同意的部分,而在不同意時如何維持專業且有說服力的溝通。理解期刊修訂輪次的限制,並以說明理由取代單純拒絕,是避免在有限的修訂機會中失去稿件的關鍵。
參考文獻
- Faggion CM. “Dear Editor, may I speak with you?”. Account Res. 2026. PMID: 40304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