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臨床試驗審查流程與時程:TFDA主管機關審查與IRB倫理審查
TFDA主管機關審查與IRB倫理審查是兩條並行的軌道,時程不易精準預估。本文說明兩條審查路徑與預留緩衝的實務作法。
在臺灣執行藥品或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研究者經常對「該向誰申請核准」感到困惑——答案通常不是單一窗口,而是TFDA與IRB兩道審查缺一不可,且審查機制隨產品類別不同而有差異。臺灣臨床試驗登記與核准流程,需要同時掌握主管機關審查與倫理審查兩條軌道。
TFDA:藥品與醫療器材的中央主管機關審查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是臺灣藥品與醫療器材的中央主管機關。新藥臨床試驗(IND)需先取得TFDA核准後才能執行;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7條規定,原則上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但若屬公告的「無顯著風險」類型醫療器材,則僅需經倫理審查委員會(IRB)核准即可執行,不需另外申請TFDA核准,行政程序相對簡化。研究者在規劃試驗前,應先確認產品類別是否落在無顯著風險的公告範圍內,這會直接影響需要跑的審查流程數量。
IRB:倫理審查是另一道不可省略的關卡
送件前先確認教育訓練時數:不論是否屬臨床試驗,每一位列名研究人員都須於送審前二年內完成規定時數的人類研究對象保護訓練,且一般學術倫理課程不予認列。可以用我們的IRB 教育訓練時數與送審準備工具查詢應送哪個委員會、還差幾小時,以及哪些課程可以認列。
無論是否需要TFDA核准,人體試驗都須經執行機構的人體試驗委員會(IRB)審查通過,確保受試者權益與試驗的倫理合理性。臺灣多家醫學中心採用Coordinated-IRB(C-IRB)機制,由主審醫院與副審醫院共同審查多中心試驗,表定審查時程為30天,但因行政審查作業不計入實質審查時間,加上副審醫院不必然完全追認主審醫院的審查意見,實務上完成核准所需時間,通常落在1.5至3個月之間,研究者規劃試驗時程時應預留足夠緩衝。
審查時程難以精準預估,建議提早規劃
一項探討臺灣新藥臨床試驗審查流程的研究指出,儘管TFDA對新藥臨床試驗申請訂有審查天數規範,但實務上申請者往往難以準確預知確切核准時間點,增加後續作業安排的困難;此外,TFDA規定申請案僅有一次正式補件機會,若補件內容仍不完整,可能需要重新走過審查流程。這代表申請文件的完整度,在送件前就應該做到最嚴謹的把關,避免因補件延誤整體時程。
查詢已核准臨床試驗:兩個公開資訊平台
「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受TFDA委託建置,自民國95年起提供已通過TFDA審查、在國內醫院執行之藥品臨床試驗查詢,可查詢試驗名稱、試驗藥品、適應症、試驗醫院、試驗委託單位與執行狀態等資訊。另一個平台「台灣臨床試驗資訊平台」則提供更廣泛的臨床試驗生態系資訊,包括C-IRB機制介紹、臺灣臨床試驗聯盟(TCTC,集結14個疾病導向聯盟、逾280位臨床試驗醫事人員)的合作媒合,以及已核准試驗案件、試驗醫師與醫院的查詢資料庫(TPIDB)。研究者無論是規劃新試驗或查詢既有試驗資訊,都可透過這兩個平台取得公開資料。
實務建議:及早釐清產品類別、預留審查緩衝
啟動臨床試驗前,建議先確認產品類別(新藥、無顯著風險醫療器材、一般醫療器材)對應的審查路徑,並在時程規劃上,為IRB審查預留1.5至3個月的緩衝,避免因審查時程不確定性影響試驗啟動與經費執行進度。Editverse臺灣的臨床研究服務,協助研究者釐清試驗申請所需的審查路徑與文件準備。
結語
臺灣的臨床試驗核准,是TFDA主管機關審查與IRB倫理審查兩條軌道並行的流程,且審查時程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及早釐清產品類別對應的審查路徑,並為審查流程預留充足緩衝,是試驗啟動前最務實的規劃方式。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醫療器材臨床試驗專區. 網址:fda.gov.tw
-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 網址:cde.org.tw
- 台灣臨床試驗資訊平台. 網址:taiwanclinicaltrials.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