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英文的被動語態:臺灣研究者何時該用、何時不該用
被動語態不是需要全面避免的寫作缺陷,而是有其適用情境的工具,本文說明判斷原則。
「盡量少用被動語態」是許多研究者從英文寫作課或投稿指南中反覆聽到的建議,但這條規則在學術英文的被動語態使用上,其實有不少例外。理解主動與被動語態各自適合的情境,比機械式地避免被動語態,更能寫出清楚且符合學術慣例的英文。
「避免被動語態」的建議從何而來
一篇發表於《The Keio Journal of Medicine》、專門探討醫學寫作中被動語態使用的文獻回顧指出,雖然多數醫學期刊本身並未明文規定作者必須使用主動語態,但大量寫作風格手冊與部落格文章普遍建議醫學與科學寫作者避免被動語態,理由通常包括:被動語態較不直接、較不簡潔,會隱藏動作執行者的身分,並可能使語意模糊。該文進一步指出,這些論點在特定誤用案例中確實成立,但作為「一律避免被動語態」的通則,論證其實並不嚴謹,許多被視為「不當使用」的被動語態範例,在特定脈絡下反而是更合適的選擇(PMID: 25754358)。
方法(Methods)章節:被動語態通常更合適
在方法章節中,研究重點是「做了什麼」,而不是「誰做的」——畢竟論文本身已列出所有作者。例如「Samples were collected from 120 participants」比「We collected samples from 120 participants」更符合學術慣例,因為它把焦點放在操作本身,而非強調研究者的動作主體。多數SCI、SSCI期刊的方法章節,被動語態的使用比例本來就明顯高於其他章節。
前言與討論章節:主動語態通常更有力
相對地,在前言陳述研究目的、或在討論章節提出研究主張時,主動語態通常更直接有力。例如「This study demonstrates that…」比「It is demonstrated by this study that…」更清楚地表達研究者的立場與貢獻,也更符合國際期刊近年鼓勵作者以更直接的語氣呈現研究意義的趨勢。
實務判斷原則:焦點在動作還是在執行者
與其記憶「哪個章節該用哪種語態」的規則,更可靠的判斷方式,是問自己:這句話真正的重點,是動作本身,還是誰執行了這個動作?若重點是操作或現象本身(如方法、結果的客觀描述),被動語態通常更合適;若重點是研究者的判斷、主張或貢獻(如前言的研究缺口、討論的意義詮釋),主動語態通常更有力。過度依賴單一語態,無論主動或被動,都可能讓論述顯得生硬。
投稿前的語態一致性檢查
除了單句層面的選擇,段落內語態的一致性也值得留意——同一段落中頻繁切換主動與被動,容易讓讀者的閱讀節奏被打斷。Editverse臺灣的論文英文編修服務,會依章節性質與目標期刊慣例,協助調整語態使用的一致性與適切性,而非機械式地全面改寫為主動語態。
結語
被動語態不是需要全面避免的寫作缺陷,而是學術英文中有其適用情境的工具。掌握「焦點在動作還是執行者」這個判斷原則,能讓論文的語態選擇更貼近國際期刊的實際寫作慣例。
參考文獻
- Minton TD. In defense of the passive voice in medical writing. Keio J Med. 2016. PMID: 25754358